菏泽市委党史研究院学习传达《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024-02-22 17:55:00 来源:本站 浏览:220

2月21日,菏泽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院务会,集体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菏泽市委党史研究院院长、一级调研员田文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充分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党史史志工作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氛围,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领会。要将《条例》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条例》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二要持续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充分发挥菏泽史志网、“菏泽党史史志”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菏泽大事》刊物作用,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要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结合党史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党史编研、志鉴编修、资政研究、党史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党史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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