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015-12-23 09:01:15 来源:本站 浏览:422
    (来源:菏泽日报 记者:张啸)12月22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菏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和《菏泽市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的实施方案》;听取了各专项小组对标落实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大改革方案及今年改革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市编办关于调整理顺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进行了部署。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孙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解维俊,市委副书记李建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市政协主席刘勇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在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抓紧对标落实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改革方案,加强前期调研和方案论证,列出推进时间表,适时提交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对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审议通过或出台的改革方案,要抓好督导检查,真正把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对今年还没有完成的改革任务,具备条件的,要确保年底前完成;暂不具备条件的,要说明理由,或列入2016年改革工作要点,持续加以推进。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党风廉改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完善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要加强改革方案的推动落实,市几大班子、市直机关要带头抓好落实,为全市公车改革树立好的榜样。及时研究分析在推进改革中遇到的公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公车改革顺利推进。要搞好督促检查,严格依照法规、政策执行,所有参改单位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坚决防止车改后出现懒政、怠政以及变相“专车”等现象,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既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也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施政。要突出责任主体,无论是重大决策、重要会议,还是定期报告、建议办理,政府都要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尤其要选取联系广泛、议政能力强的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要明确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措施,列出年度联系计划,做到有的放矢。要形成长效机制,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
    会议强调,国有文化资产是做好宣传文化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组建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建立党委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的积极探索。要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科学制定理事会章程,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治理结构,尽快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主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高效顺畅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会议指出,调整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牵涉的部门多,利益错综复杂,需要狠下功夫,抓紧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机制建设,抓好建管分离后的责任落实以及监管工作,尽快形成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要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市委、市政府说明原因。对在体制调整过程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改革方案质量。严格按照《改革方案报审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前期调研、方案论证、意见征求等工作,确保每一个改革方案都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体现菏泽特点、解决实际问题。要改进工作方式,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各专项小组和有关牵头部门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责任重大,能不能尽职尽责、发挥好作用,事关全市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成效,要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统筹协调本领域改革扎实推进。要及时盘点总结,积极谋划明年改革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15年即将过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年初的计划安排,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及时查缺补漏。在认真回顾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明年改革任务目标,及时谋划好各领域改革工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专项小组副组长及联络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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